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来源: [bt365手机备用网址]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8-07-17 字体大小: 大 中 小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按照市政府办的统一要求,现将《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bt365手机备用网址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市政府办《关于印发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宁政办〔2018〕137号)要求,为推进人社部门相关任务落实,现结合本局工作职能,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着力稳就业、兜底线、引人才、维权益,更好地把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中心任务,推动宁德又好又快发展。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 推进人社工作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本局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2. 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
3. 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按照市审改办部署,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全面完成人社系统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政策法规科牵头,电子政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配合)
4. 推动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5. 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并公布本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政策法规科牵头,有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二)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
6.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及时准确做好全局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市财政局文件要求的统一模版,按时在局门户网上对外公开资金预决算批复情况。(规划财务科牵头,技师学院、社保中心、就业中心、机关社保中心、居民保中心配合)
7. 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宁德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8〕100 号)、《印发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18〕99 号)、《关于印发宁德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8〕95 号),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
(三)加强政策解读
8. 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聚焦市委市政府明确涉及本局的具体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9. 落实局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局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解读人”职责情况纳入市效能办绩效考评。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10. 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单位配合)
11. 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科室、单位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12. 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解读。重点抓好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才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把握好政策解读节奏和力度,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办公室负责)
(四)加强舆情回应
13. 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14. 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积极稳妥做好人社领域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15.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6. 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文〔2017〕46 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进一步规范网上办事大厅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梳理简化办事材料,规范表格下载并提供填写范本。进一步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强和规范审批结果电子证照生成推送电子证照库,并推行电子证照共享,提升市网上办事大厅四星级、五星级事项比例。推行邮寄受理邮寄送达制度,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政策法规科、电子政务中心、行政服务分中心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17. 推动局门户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融合应用。(电子政务中心负责)
18. 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认真贯彻执行省厅《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行政服务分中心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立足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试点工作,确保示范试点工作顺利完成。(行政服务分中心牵头,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19. 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贯彻落实《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按照汇聚共享要求,畅通与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的数据传输通道,做好局相关数据向汇聚共享平台的报送工作。通过省市两级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其他部门数据,凡可从省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共享得到的数据,不再向公众重复采集。(电子政务中心负责)
20. 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负责)
(六)提升行政服务窗口服务能力
21. 加强行政服务窗口管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政策法规科和行政服务分中心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探索建立行政服务分中心“一窗制”服务,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行政服务分中心牵头,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22. 加强行政服务分中心设施建设。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分中心大厅建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办公室、行政服务分中心负责)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3. 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下放、委托对接工作,确保行政审批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和批文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到的证照,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纸质证照。(政策法规科、行政服务中心分中心牵头,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24. 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在宁德市网上办事大厅、局门户网站、行政服务分中心公开事项办事指南。严格按照办事指南的规定开展审批服务工作,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并及时更新事项办事指南。(行政服务分中心、电子政务中心负责,相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八)强化门户网站建设管理
25. 提高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 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督查,不断提高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做好门户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完善门户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安全防范技术工作。(办公室、电子政务中心负责)
26. 推进局门户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做好局门户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升级改造,全面支持IPv6。(电子政务中心负责)
27. 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根据市里要求,编制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按照“领域、行业、部门、主题、服务”等多维度的数据主题分类,推进整理完成第一批拟开放的政务数据集,做好数据开放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加快向企业和公民开放相关数据。(电子政务中心牵头,社保中心配合)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8. 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微信灵活便捷的优势,完善“宁德人社”政务微信公众号功能,推广使用福建12333 APP,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电子政务中心、人才中心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9.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办公室负责)
30. 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办公室负责)
(十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
31.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32. 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根据市政府要求,12月底前编制完成局政务公开清单,清单编制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年底前在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办公室牵头,有关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抄送:市政府办。